JOURNAL
关于申报2011年度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和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的通知
浙建协[2011]79号
2011年12月14日
各市建筑业协会、义乌市建筑行业协会、省建设投资集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加快建筑业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建筑业企业中开展2011年度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和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评选工作,请严格按照《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评选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评选管理办法》组织申报,申报材料于2012年1月10日由各市建协、省建设投资集团统一汇总报送省建协办公室。 联系人:纪德仙 张丽萍 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5楼 联系电话:0571-81956211 传真:81956226 邮编:310005 附件:1.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评选管理办法与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2.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评选管理办法与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3.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申报表与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 4.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申报表与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 5.推荐名额分配表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一: 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发展的精神,鼓励施工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快我省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的发展,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应达到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第三条 “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四条 “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评选及表彰工作由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五条申报企业应是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会员单位可在参评同时提出书面入会申请并交纳当年会费)。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六条 申报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㈠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㈡生产经营作风端正,重合同,守信誉。近三年(含)获得过省级及省行业协会对企业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奖励,并获省级诚信企业,无不良记录,业绩突出。 ㈢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应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各项经营管理指标处于本行业同资质企业领先水平。三年平均产值,房建特级企业必须超过30亿元;房建一级企业必须超过10亿元;房建二级企业必须超过2亿元;专业企业必须超过1亿元。以上企业省外的产值应达到总产值的30%(含)左右。资产增值保值率每年必须大于100%。 ㈣企业在近三年(含)无较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及重大社会影响事故,无违法行为,死亡总人数不得超过(含)2人。企业近三年(含)获得一个以上主承建的省级优质工程或二个以上市级(设区市)优质工程(专业企业为参建工程),工程一次合格率100%。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七条 由各市(设区市)建协在县建协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所分配的推荐名额向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推荐。省直属企业,可由总公司(集团)组织推荐。 第八条 在各地方协会或相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有关部门初审后,交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九条 经省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的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名单在省建协网站上予以公示(zjsjx.zjjs.com.cn),公示华亿体育-华亿(中国)公司七天。请有申诉者或有意见者个人以实名,单位以盖公章形式书面报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第五章 评选工作纪律 第十条 申报企业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对有隐瞒、虚假、欺骗行为的企业将取消三年(含)的申报资格。 第十一条 推荐单位应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客观评价。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推荐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推荐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纪律,杜绝一切形式的不正之风。 第六章 申报材料要求 第十三条 申报企业要如实撰写2000字左右的业绩材料,内容要真实、重点突出,统一使用第三人称。 第十四条 申报企业要填写《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申报表》,并签署企业注册地税务部门确认意见(无税务部门意见的企业可附申报当年审计报告扫描件),和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确认意见。 第十五条 申报企业要填写《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由上级财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无上级财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的企业可附申报当年审计报告扫描件)。 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六条 获“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荣誉的企业,由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发给证书(牌),在全省范围内公布表彰。 第十七条 获“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荣誉的企业由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在其中择优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推荐评选“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称号。 第十八条 对采取欺骗、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荣誉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其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和奖牌,并三年内(含)不得重新申报。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 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一、推荐函(由各市建协统一出具无须装订) 二、申报表 三、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先进企业) 四、由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三年内无较大事故(含)以上安全事故证明 原件,必须明确注明“企业三年内无较大事故(含)以上安全事故”,否则,该证明无效。 五、申报企业业绩材料(文字部分) 字数在2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按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企业文化建设、职工生活水平、获奖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六、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七、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八、近三年内(2009年-2011年)企业所获得省级、市级(设区市)优质工程证书和文件;获得省级、市级(设区市)表彰证书和文件。 九、通过年审的省级诚信企业证书 上述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所有文件证书、财务审计表一律用扫描件。 附件二: “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浙江省建筑业企业经理进一步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向建筑强省跨越中的改革创新精神,树立建筑业企业经理的楷模形象,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决定继续“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的评选和表彰工作,为规范其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评选及表彰活动每年组织一次。 第三条 “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评选表彰工作由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开展。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四条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经理是指经国家、省工商注册,从事建筑业及相关专业的企业的负责人,是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可在参评同时提出申请并缴纳当年会费)。 第五条 参加“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申报者必须是获得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或其他全国性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并经年审合格的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六条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 在企业的主要领导岗位上任正职三年以上(含),副职五年以上(含)。并不断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探讨适合我省、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企业发展理念,先进的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在任期内企业获得过省级(含)以上或获得二次以上(含)市级(设区市)先进企业称号。 第八条 讲求实效,发挥“自强不息、坚忍不拔、善于创新”的浙江精神。 第九条 严于律己、克己奉公、清正廉洁,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条 参加“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申报者,在近五年(含)个人应获得过省、市级(设区市)以上表彰。 第四章 申报材料要求 第十一条 “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申报表,需所在企业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十二条 申报“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要撰写1500字以上的业绩材料。业绩材料内容要真实、重点突出,统一使用第三人称。 第十三条 申报“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的申报人所在单位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统计表需经上级财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 申报“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须提供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三年内无较大(含)以上安全事故证明原件(必需注明“企业三年内无较大以上(含)安全事故”)。 第六章 评审程序 第十五条 各地方协会在企业推荐的基础上,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向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提出推荐意见。 第十六条 由各市(设区市)协会在县(市)建协推荐的基础上,按推荐条件和所分配的推荐名额向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推荐。如无行业协会、可由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省直属企业可由集团总公司直接推荐。 第十七条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有关部门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经协会秘书处会议审定年度“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 第十八条 审定后名单将在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网站(zjsjx.zjjs.com.cn)上予以公示,公示华亿体育-华亿(中国)公司七天。请有申诉或有意见者,个人以实名、单位以盖公章形式书面报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第七章 评审纪律 第十九条 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一定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客观评价,确保质量。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确保表彰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第二十条 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一条 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的个人,由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证书,在全省范围内公布表彰。 第二十二条 获得“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称号的企业经理由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向上级协会推荐参加全国相应优秀人物的评选。 第二十三条 对采取欺骗、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的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和奖牌,取消三年(含)申报资格。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优秀建筑企业经理 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一、推荐函(由各市建协统一出具无须装订) 二、申报表 三、浙江省优秀建筑企业经理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 四、业绩材料(文字部分) 字数在1500字以上的业绩材料,内容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由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三年内无较大(含)以上安全事故证明原件[必须注明“企业三年内无较大(含)安全事故”] 六、企业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 职业经理人证书、任职文件、三年(含)企业获奖证明,五年(含)个人获奖证明。 七、所有证明均需提供扫描件,并有A4纸打印装订成册。 附件三: “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资质 通讯地址 邮 编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三年内企业获省级(或省级以上)、市(设区市)级的表彰: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部门意见(无税务部门意见可附企业当年审计报告扫描件) 盖 章 年 月 日 企业注册地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企业三年内无较大以上(含)安全事故 盖 章 年 月 日 市(设区市)协会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1、产值利润率=总利润/总产值×100% 2、产值利税率=总利税/总产值×100% 3、资本保值增值率=报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上年同期期末所有者权益×100% 4、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5、资本金利润率=利润额/资本总额×100% 6、因发生安全事故而死亡人数 7、社会贡献率=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注: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包括工资(含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净额、应交增值税、应交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其他税收、净利润等 1 总产值/出省产值 亿元 2 产值利润率 % 3 产值利税率 % 4 资本金利润率 % 5 社会贡献率 % 6 死亡人数 人 7 资本保值增值率 % 8 成本费用利润率 % 推荐单位 签章 年 月 日 上级财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浙江省优秀建筑企业经理”申报表 姓 名 职务 出生年月 单位名称 企业资质 任职华亿体育-华亿(中国)公司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年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三年内企业获省级(或省级以上)或市(设区市)级的表彰: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三年内(五年内)个人获省级或市(设区市)级的表彰: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注册地安全、质量监管部门意见: 企业三年内无较大以上(含)安全事故 盖 章 年 月 日 企业推荐意见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市(设区市)协会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1、产值利润率=总利润/总产值×100% 2、产值利税率=总利税/总产值×100% 3、资本保值增值率=报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上年同期期末所有者权益×100% 4、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5、资本金利润率=利润额/资本总额×100% 6、因安全事故而死亡人数 7、社会贡献率=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注: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包括工资(含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净额、应交增值税、应交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其他税收、净利润等 1 总产值/出省产值 亿元 2 产值利润率 % 3 产值利税率 % 4 资本金利润率 % 5 社会贡献率 % 6 死亡人数 人 7 资本保值增值率 % 8 成本费用利润率 % 推荐单位 签章 年 月 日 上级财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 推 荐 名 额 各市(含县)、省建投 先进建筑业企业 建筑业企业经理 备 注 杭州市 5 5 各 市 指 标 均 含 县 (市) 名 额 宁波市 5 5 温州市 4 4 绍兴市 7 7 金华市 6 6 嘉兴市 3 3 湖州市 3 3 衢州市 1 1 台州市 4 4 丽水市 1 1 舟山市 2 2 义乌市 1 1 省建设投资集团 2 2 合 计 44 44